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
来源:SDCDC    发布日期:2019-02-18    [字号: ]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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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流程

二、需提交资料

1)首次申请

1.《个人剂量监测委托书》

2.《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》

3.《协议书》

4.放射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
5.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(有证的则需提交)

6.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

7.营业执照(或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)复印件

注: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

2)每季监测

《个人剂量章收发登记表》

3)增加或者减少监测人数

《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》加盖公章

 三、个人剂量章使用说明

1.测量方法:热释光剂量测量法。
2.佩戴部位:

1)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时,一般佩带在左胸前;当辐射主要来自人体背面时,应佩带在背部中间。

2)在有铅围裙等防护用品时,佩带在铅围裙里面当受照剂量可能超过调查水平时(如介入放射学操作),则还需在铅围裙外面衣领上另外佩带一个剂量章。

3.监测周期:

每期3个月,一年四期(1-3月、4-6月、7-9月、10-12月),按季度监测和回收。

4.剂量章换发方法:

新章按协议,快递或到本中心领取;旧章需到本中心交收,不能快递。新旧章的交收有固定时间,过期不予办理。

5.注意事项:

1)不能打开剂量章,以免损坏剂量章;

2)不能将剂量章放在放射源旁照射;

3)不能佩戴个人剂量章去接受X线检查;

4)下班后不能带回家,以免小孩玩弄丢失;

5)要留本底剂量章12个,放单位普通办公室(不可放在放射机房及控制室,要远离放射机房),在回收佩戴剂量章时一起收回;

6)要登记好佩戴名单和章号,个人剂量章佩戴登记表要和个人剂量章一起送回。回收时发现章号模糊的要在剂量章上补上佩戴人姓名或章号。

 四、注意事项

1)特别说明
1)每个季度结束,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换取、送检个人剂量章。

2)由于委托方造成个人剂量章损坏或未及时送回,导致无法检测及出具检测结果,所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负责。

2)受理地址

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-职业卫生科

(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,邮编528300

3)办公时间

周一至周五,上午 8:00-12:00,下午2:00-5:00

周六、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。

4)联系方式

电话:0757-22287340,传真:22288014

联系人:冯小姐、李医生。

电子邮箱:253129525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