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流程
二、需提交资料
(1)首次申请
1.《个人剂量监测委托书》
2.《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》
3.《协议书》
4.放射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5.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(有证的则需提交)
6.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
7.营业执照(或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)复印件
注: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
(2)每季监测
《个人剂量章收发登记表》
(3)增加或者减少监测人数
《个人剂量监测申请表》(加盖公章)
三、个人剂量章使用说明
1.测量方法:热释光剂量测量法。
2.佩戴部位:
1)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时,一般佩带在左胸前;当辐射主要来自人体背面时,应佩带在背部中间。
2)在有铅围裙等防护用品时,佩带在铅围裙里面。当受照剂量可能超过调查水平时(如介入放射学操作),则还需在铅围裙外面衣领上另外佩带一个剂量章。
3.监测周期:
每期3个月,一年四期(1-3月、4-6月、7-9月、10-12月),按季度监测和回收。
4.剂量章换发方法:
新章按协议,快递或到本中心领取;旧章需到本中心交收,不能快递。新旧章的交收有固定时间,过期不予办理。
5.注意事项:
1)不能打开剂量章,以免损坏剂量章;
2)不能将剂量章放在放射源旁照射;
3)不能佩戴个人剂量章去接受X线检查;
4)下班后不能带回家,以免小孩玩弄丢失;
5)要留本底剂量章1-2个,放单位普通办公室(不可放在放射机房及控制室,要远离放射机房),在回收佩戴剂量章时一起收回;
6)要登记好佩戴名单和章号,个人剂量章佩戴登记表要和个人剂量章一起送回。回收时发现章号模糊的要在剂量章上补上佩戴人姓名或章号。
四、注意事项
(1)特别说明
1)每个季度结束,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换取、送检个人剂量章。
2)由于委托方造成个人剂量章损坏或未及时送回,导致无法检测及出具检测结果,所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负责。
(2)受理地址
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-职业卫生科
(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,邮编528300)
(3)办公时间
周一至周五,上午 8:00-12:00,下午2:00-5:00;
周六、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。
(4)联系方式
电话:0757-22287340,传真:22288014;
联系人:冯小姐、李医生。
电子邮箱:253129525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