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
一、委托检测流程
二、需提求材料
委托方需提交受检单位的基本概况、工作场所布局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,并提供原辅料名称、用量、使用情况及其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等资料;同时也提供工作场所定员情况、作息情况以及现场劳动保护状况。
三、注意事项
委托企业必须确保在检测期间生产作业场所正常生产,否则不能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。
四、受理机构
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-职业卫生科(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,邮编528300)
五、办公时间
周一至周五,上午 8:00-12:00,下午2:00-5:00;
周六、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。
六、联系方式
电话:0757-22287340,传真:22288014;
联系人:冯小姐、李医生。
电子邮箱:2531295258@qq.com